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mmd778909

明升明目张胆黑钱,有记录证据,大家看看评理,也版主帮忙来主持公道(客服73楼回复)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8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发表于 2016-4-8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发表于 2016-4-8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楼主| 发表于 2016-4-8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1# 陈小刀

刀兄你还讲不讲道理??抛开一切不说,他们客服事先咨询说超过20%投注是不计算流水,不会扣款,现在又说超过20%要扣除全部盈利,记录都放那,请问他们客服给出的规则完全矛盾,我们怎么游戏,我事先也咨询过客服同一比赛可否投注多次,那个客服说可以,现在这个客服又说不可以,请问刀兄一个公司客服给出俩种相反规定是我们的错吗,刀兄如果还没有判断力那我只能认为你也是他们的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6-4-8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我的记录摆在这大家都有判断的
 楼主| 发表于 2016-4-8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终原因也是明升你们某个客服给出错误回复造成这件事情,不可能把责任全部归到我身上
 楼主| 发表于 2016-4-8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凭良心的讲句,我事先确实咨询过明升客服,他们说投注超过资金20%是不计算流水,不会扣款,客服说同一场比赛也可以投注多次,可能这个客服不是很熟悉规则,给出了错误回复,这样的情况大家知道客服也经常发生,但这样错误的回复导致这次事情,请问大家这是我的责任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4-8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3# 陈小刀

请问刀兄,论坛代表说超过20%投注扣除全部盈利,客服又说可以超过20%投注只是不计算流水不会扣款,你看得懂文字吗
发表于 2016-4-8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关注大号发布……
发表于 2016-4-8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关注大号发布……
 楼主| 发表于 2016-4-8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1# 陈小刀
一个公司一个活动你有规则,有规定可以,但不能一个客服说规定这样,一个客服说规定那样,结果造成问题,这个是会员的责任吗?
发表于 2016-4-8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1# mmd778909

呵呵……我笑了

可惜楼主是公的
否则小刀愿意同你说文解字

下次吧…
等下回你又投诉哪家公司
在陪你聊聊
楼主保重
这儿肯定得不到你要的结果
死心吧……
小刀不陪你撕
 楼主| 发表于 2016-4-8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3# 陈小刀
你有病吧,你是明升托吧,真是太过分了,一上来就说我套利,,我是事先咨询过他们客服说同一场比赛可以多次投注,所以我就多投注了几次,我到底哪里错了,是他们客服说可以我才这样投的,要错也是客服错误回复,小刀你真有问题,怎么这样说话,
 楼主| 发表于 2016-4-8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3# 陈小刀

不要总疑神疑鬼的一上来就说谁套利,请你用用脑子,如果客服说多次投注要扣款,我会这样投吗??他们这样错误回复是我的错吗??小刀不客气的说你要是在我面前我非得给子俩嘴巴子
发表于 2016-4-8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5# mmd778909

知道了
给你个机会吧
目前肯定的行程有
5月澳门博弈展
6月中旬东北欧亚总部
黑T牛仔裤NIKE鞋
黑框镜十字架项链
黑表带白表面
左手两戒(因为伤了两次心)
简言之:
最帅那个就是……
再找不到我可广播:
YT服务台找~~
当然如果乌贼女神愿意陪同
相信可以一眼认出喔
   
PS:如天冷潮湿
会添加西装外套喔
发表于 2016-4-8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帮楼主顶起来支持维权
发表于 2016-4-8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搞笑的理由了吧
发表于 2016-4-8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维权,楼主加油
 楼主| 发表于 2016-4-9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明升一定要这样扣款我只能认为它是黑庄了,我也会到其它地方投诉的,而且对论坛也表示遗憾,完全是明升客服给出错误回复造成的结果,明升却这样黑钱,真的很失望,看来谁也不能信了
发表于 2016-4-9 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只有换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论坛

GMT+8, 2024-11-23 03:56 , Processed in 0.063702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