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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向4马来西亚赌客追百万?打官司讨债?多针对马来西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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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5 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频频通过法庭向赌客追债的滨海湾金沙,自2010年开业至今已入禀法庭约45起这类官司,其中马来西亚人占多数。

滨海湾金沙(简称金沙)起诉的赌客不只是新加坡人,也来自中国、日本、印尼和马来西亚,但相信大部份是马来西亚人。虽然部份赌债没达到高庭审理的25万元金额底限,可是金沙应该是考虑到日后可能需要在马来西亚执行有关裁决才入禀高庭。

根据法律,只有由高庭发出的裁决才能在马来西亚执行。

追讨4马来西亚人98万

在今年的兴讼中,最新一轮涉及至少4名马来西亚赌客被追讨共40万9千元(约98万1千600令吉)。

综合4份在上个月和上周通过陈德山律师入禀的起诉状,金沙指唐添福(51岁,董事)、刘康发(50岁,执行董事)、哈桑(Hassan MdAli)和郑力明(48岁,放贷人),分别在前年5月、10月、11月和12月向它的国际行销部门申请信贷。他们之后也成为金沙御匾会(Paiza Club)的会员;御匾会是一个受邀才能加入的豪客俱乐部,会员可享用专属的博彩玩乐和优质服务。

唐添福和哈桑各赊10万元筹码,刘康发和郑力明则分别借得5万元和20万元。

在扣除四人各自累积的回扣后,唐添福、刘康发、哈桑和郑力明分别被指仍拖欠9万5千910元、4万9千650元、9万9千元和16万4千415元,另加每年12%利息。

抵押支票银行拒兑现

数次追债不果后,金沙将他们各自作为抵押的支票拿去兑现,但银行都拒绝付款。

金沙在本月初获准跨境传递起诉状给唐添福、刘康发和郑力明;唐添福和刘康发的地址都在森美兰州,郑力明的则在雪州。他们在收到起诉状的21天内得就金沙的诉求作出回应,否则金沙可在期限后向高庭申请缺席裁决,判它胜诉。

金沙预料将在近期向法庭提出同样申请,到雪兰莪州向哈桑传递起诉状。

去年,金沙起诉赌客的人数增加了,诉讼大概有19起。除了继续僱用伊莱雅士律师事务所之外,它也聘请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 Napier)代表。

今年刚过三个月,金沙追债的官司已达21起,超越去年一整年的数目。
发表于 2012-4-2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6-29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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